我的讀者中,有很多護理人員,這篇文章想來聊聊這個我觀察到的現象,也想聽聽讀者的看法,我觀察的結果對不對,又或者有其他解決方案。
有一次病人向護理師抱怨身上某個小不舒服,通知住院醫師後,住院醫師判斷應該沒什麼大問題,是手術後常見的症狀,於是交代再觀察就可以。
這其實是很常見的狀況,病人也沒有後續抱怨,也真的沒出什麼事。
結果住院醫師偶然看到護理紀錄:「x點x分通知xxx醫師,xxx醫師拒絕來看病人。」
這整個就炸鍋了~住院醫師認為他沒有「拒絕來看」,這樣的紀錄會讓他有潛在的醫療糾紛。
這件事的事實表象:病人有主訴,醫師沒來看,但是病人也沒事。
醫師端的想法是:應該還好,不去看也沒關係。
護理端的紀錄是:我有通知醫師了,可是醫師不(沒)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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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自己的手術,會建議病人使用一些自費醫材,不過我都會特別跟病人說:「自費品項都是額外的,可用可不用。用的話可以讓手術品質好一些,不用的話我們用健保品照樣可以開。」
因為我這樣說了,所以確實有的病人考量到費用與保險額度之後,就決定不用自費品項。
護理師會通知我:「自費同意書病人拒簽。」「病人拒絕自費。」
是啦~就事實來說病人的確是「拒絕」了。
但我的想法是:不用就算了;病人的想法是:醫生說可以不用,那我就不用了~
每回接到護理師的電話,我都開玩笑地跟他們說:「不用也沒關係啦!也不用講什麼『拒簽』這麼強烈的字~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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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常照顧到臨終病患,可能是疾病已經無法挽回,或是外傷太嚴重,家屬也不想太積極。
考量到最後的急救程序,家屬可能會簽署DNR(不施行急救同意書)。
那我常聽到的護理交班都是:「家屬對急救程序全拒,拒絕插管、電擊、藥物。」
我所理解的「拒絕」,是我要提供或做什麼事,對方不願易接受(而且是帶有負面的意思)。
是啦~就事實來說家屬的確是「拒絕」了,但在這個狀態,用「全拒」總感覺怪怪的,好像我一頭熱要這個要那個,家屬說都不要。
對於這些事件,我自己的觀察只是「護理用語」的關係,其實大家都沒有惡意。只是護理一脈相承會把紀錄寫得很清楚,用文字來保護自己,或許是怕吃病人的虧、吃家屬的虧、吃醫師的虧,怕被認為說了或做了什麼,卻不認帳。
於是就變成:我做了什麼,病人拒;我講了什麼,醫師拒....
不知道我的觀察是否正確,想聽聽大家的看法,不過從情感面與文字面來說,我還是覺得「拒絕」二字太沉重。
某天我去餐廳吃飯,點完餐之後服務人員問我要不要喝可樂。
「不用,謝謝。」
「客人『拒』喝可樂。」
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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