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eter Fu:外傷急症外科醫師,文字創作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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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傷急症外科醫師,文字創作者;昨天的無名小站,今天的Google Blogger,聯絡方式: drfu5564@gmail.com 聯絡演講或簽書請來信洽談

H.O.P.E.2光明再現

2023年12月31日 星期日

提出證據

很多掛急診的病人都需要診斷書:請假、理賠、訴訟、保險。

但是病人常會要求我們把「受傷的原因」寫在診斷書裡,例如是因為車禍或意外...他們沒弄清楚的是,醫師只能就「進來醫院裡的事實」做陳述:受了什麼傷、得了什麼病、做了什麼治療...怎麼受傷(被車撞、被他人攻擊、被天打雷劈...)醫師都沒看到,自然沒辦法寫在診斷書裡。

有個太太被狗咬了幾個傷口,處置之後可以離院,他跟我們要一份診斷書,於是我們照標準幫他寫了身上受傷的部位以及傷口大小。

「我要你們在診斷書上寫『是被狗咬傷』,我才能跟飼主求償。」太太看了診斷書,對內文有些意見。

「這部份沒辦法喔,因為我們沒看到,我們只看到你的『傷』。」我很客氣地拒絕。

「真的是被狗咬的啦!我沒騙你!」

「我相信你沒騙我,可是在權責上我不能寫。」

結果我們僵在那邊,他不肯接受,我也不願意加註內容。

「那我去把狗帶過來可以嗎?」

「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」這時輪到我無言。

#直播一段被狗咬的影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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