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eter Fu:外傷急症外科醫師,文字創作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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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.O.P.E.2光明再現

2015年8月30日 星期日

醫療的保固期

試想一個場景...
有個八十多歲的老太太,因為身體不適來看醫生...
做完檢查與評估後,判定沒有什麼大問題...
於是讓病人回家...
結果三個月後,老太太在家暴斃...
於是家屬跑來醫院抗議,認為是三個月前醫師誤診...

聽到這樣的例子,應該每個人都會覺得莫名其妙吧...
都已經隔那麼久了,還有什麼好扯的?
被抱怨的醫師大概也會一笑置之,這跟我有什麼關係?

時間拉進一點...
如果病人是出院三天後突然死掉...
那他的死亡與就診的關係是否就拉近了些呢?

再想像一個場景,另一個中年男子下午胸口不舒服來掛急診...
處置後症狀改善,拿藥回家改門診治療...
當天晚上在家裡突然倒地不醒,再送回急診就急救無效死亡...

家屬要求copy當天下午看診的病歷記錄...

如果出現這樣的狀況,
我相信無論是否真有責任或疏失,
當天幫病患看診的醫師,一定會捏把冷汗...
可能會仔細回想當時看診的狀況,以確認自己沒有漏掉什麼...

會有這樣的反應,
當然是因為連醫師自己,
都沒有把握是否自己有什麼致命的問題沒看出來...

畢竟看完後沒多久就死掉了,
時間距離那麼近,醫師都會自我懷疑,實在難叫家屬不懷疑...

我們很難跟病人說:
"你走出醫院大門,就跟我沒有關係..."
"這一秒鐘你是活著走出去的,下一秒掛掉算你倒楣~~"

除非有人能確定,病人就診的原因和他的死亡完全是兩回事..
可惜通常都多少有點關係...
又或者說誰來界定有關無關?
(雖然我還真的遇過,盲腸炎開完刀順利出院,
結果在回家的路上被車撞又再送來...)

醫療是有保固期的...
問題在於說,保固期應該要多長?
三個月太長,一個月?一週?三天?一天?
當我們覺得來究三個月前看診醫師的責是找麻煩時,
究三小時前的責就合理?

我到現在還想不出答案...
我相信也沒有人定的出答案...
維修一個只有上帝才懂的機器,還要提供終生保固,真的是太為難了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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