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幾天的兩篇文章迴響很多,也有各種意見。有同業告訴我,某些外傷必需用更高階的檢查才看的出來;有病人留言,他一開始用簡單的檢查工具沒發現,直到做了某個高階檢查才發現問題。
我都贊成,沒意見,不反對。
不過我想談的是,在醫療上(特別是第一線醫療),做檢查的目的是什麼?
是「解決」病人的症狀,還是「解釋」病人的症狀?
我的想法是:病人因為某個症狀來就診,醫師做某個檢查,發現是某個病造成這個症狀,因此把病治好,症狀自然改善。這樣的檢查有價值,因為它「解決」了病人的問題。
舉例來說:病人摔倒撞到手,於是照了一張X光,發現骨折或脫臼,然後依照影像檢查的結果去開刀,之後症狀慢慢改善。
這張X光片「解決」了病人的問題。
但若是X光看起來都正常,因此我們只能用沒有直接證據的推測,來解釋病人為什麼手會痛。(例如肌肉拉傷、神經痛、炎性反應...這些從臨床去猜想的原因)。
在這樣的狀況下,還是可以很執著地做更高階的檢查,例如3D電腦斷層、核磁共振、軟組織超音波...什麼什麼的,或許會看到一點點細微X光看不到的小裂縫,或許會看到肌肉軟組織的水腫發炎...
好了,這個檢查「解釋」了病人的症狀,但沒有「解決」問題,病人痛還是痛,一樣是吃止痛藥,一樣是過一段時間自己好...
身為第一線臨床醫師,我有一些檢查的原則,就是要解決問題與決定治療。(那種三四個月之後還在不舒服,後續檢查發現問題,或根本沒問題把門診當健檢的,就不在討論範圍。)
「讓自己心安」、「爭取更多理賠」、「增加訴訟談判籌碼」、「爭取更多休假」這些不是為了「解決」臨床問題的檢查,我是沒辦法接受。
當然有人不認同,不過我就是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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