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eter Fu:外傷急症外科醫師,文字創作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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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1月9日 星期日

所謂的同情

有個闌尾炎的婦人,照顧他的是老公,就一對老夫妻而已沒有小孩。其實這是個很單純的手術,開完刀隔天(頂多兩天)就可以出院。

手術前他們就言明,自己是低收入戶,所以醫療費用能省就省,不用任何自費項目。

我同意,手術也順利完成,隔天我準備讓病人出院。

「醫生,我太太在洗腎,重大傷病能不能用?」病人的先生問我。

「不行,闌尾炎跟洗腎無關。」

「那我就要多付一些錢。」

「這個都有相關規定的,而且你是全健保手術,部份負擔也不會太多。」

「她前幾年還有開心臟手術,也是重大疾病,這次也不行嗎?」老公還是不死心。

「不行。」

「可是我們每次去看xx醫生,他都讓我們用,我們真的沒錢,拜託同情一下好嗎?」

最終我沒有同意,據說家屬批價繳費的時候很不高興,在護理站發脾氣,原本治療很順利,結果因為醫師不同情他,導致最後關係不好~

醫師到底該不該「同情」病人,所謂的「同情」是建立在什麼之上?又或者說,該用什麼方式來表達「同情」?

以前常聽到很多老醫師「懸壺濟世」的傳說故事,例如病人很窮很可憐,所以醫生免費醫治,甚至還給病人錢~

那的確很了不起,但這是對的嗎?這應該是常態嗎?或者說,如果不這樣做,難道就沒有醫德嗎?(被冠上愛錢、沒有同理心、沒有醫德等等...)

我認為,基於專業與職責,盡力把醫療做好,這是必要的。至於要不要額外對病人好,有時候是看緣份,我想做就做,也沒有人可以勉強我~

更何況,某些根本不是正確的「對病人好」的方式!

確實在工作中,常遇到突然遭逢巨變的傷患或病人,可能一個人垮下來,全家也就垮了。不可否認,真的很可憐,也令人鼻酸。

所以我會盡力把他們治好,但是醫療外的社會支持,應該有其他管道。

對我來說,因為同情他,而讓他在非重大傷病的疾病使用重大傷病來減免醫療費,這是不對的事,自己做了好人,其實是慷健保之慨。

過往對他這麼做的醫師(假設他說的是真的),我也不認同,除了前述我認為不對的理由之外,還會害到往後守規矩的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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