急診收到一個其他醫院轉診的病人:游民、完全沒有家屬、在路上昏倒被送到第一家醫院
、到急診的時候心跳停止CPR被救回來、檢查發現是腸子壞死...
所有的不利條件集合在一起...
病人被轉來我服務的醫院,理由是沒有加護病房、也沒辦法馬上手術。
於是我接到急診的電話,也馬上趕到現場。
醫療上這是必需手術的狀況,而且一分鐘都不適合再等;但是死亡率非常高,就算不死也去掉半條命(腎衰竭需要洗腎、呼吸衰竭沒辦法脫離呼吸器、腦缺氧再也沒醒...)
而且沒有家屬,沒辦法說明病情,更不確定之後會不會有某個家屬突然冒出來找麻煩...
工作這些年,我很少這麼為難。為難的不是專業上需不需要開刀,反而是該不該開?救活之後的照護問題、安置問題、我自己會不會有麻煩....
「我可不可以用『非醫療』的考量,來改變『醫療』判斷?」
「就算要改變,這是醫師可以做的決定嗎?或只有病人與家屬有權?」
我在急診想了一下,還是安排了手術,寫了一份沒有任何人在意的手術同意書「死亡方險極高」。
會診單我回了幾句話: The surgery is needed. However, this decision is made based on a surgeon's responsibility.
其實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對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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