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此要在很短的時間建立病人對自己的信任感不容易,入行這麼多年才慢慢摸索出這種能力,讓自己的談吐、眼神、表情,足以令病人在原本不認識自己的狀況下,願意把健康交給自己。
另外是「趨吉避凶」的能力。
病人要在很短的時間決定眼前這位醫師是否可以託付,同樣地,我也必須在很短的時間內看出眼前這個病人好不好處理。這裡講的處理,不是指病情,而是指醫病關係。
一開始的信任關係如果沒有建立好,後面會很麻煩。
通常看診的程序是:病人因為某些症狀掛急診,急診醫師診治後發現了外科問題,因此會診外科醫師(我),然後我去跟病人說明治療計畫,接著病人就去辦住院或接受手術...
如果醫病間的信任很快速地建立起來,就會走這個流程。不過多年的經驗,我也可以從病人的一個表情、一個問題,來判斷出彼此的信任感是否薄弱。
上腹痛的病人,到了急診被診斷是膽結石,照理說最好是手術切除。
「一定要開刀嗎?」「我聽說開了之後...」「我家裡還有事,今晚只是臨時出來......」
大概交談個幾句,我就可以判斷彼此是否有緣,所以我建議治療的「力道」會放輕,盡到告知的義務與責任就好:「沒關係,這是我的建議,你有權利接受與不接受。」
膽管阻塞的病人,照說應該住院接受一系列的檢查,最後可能需要手術。但當我一提到住院與手術這兩個詞的時候,病人還沒說話,他太太立刻皺眉頭:「真的要嗎?可以以後再說嗎?一定要開刀嗎?不能過完年再說嗎?」
「我的建議是住院,不過你可以決定要不要接受我的建議,身體是自己的,命是自己的。」我笑笑地跟他們兩位說,會診單回完我就離開了。
沒多久我看到他們辦了自動離院。(就是簽切結書證明是自己要出院的)
當我把力道放輕,既盡到了告知的義務,也免去了治療一位打從心裡不信任我的病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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