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我每回查房,都得在這方面跟病人或家屬講很多~~
基本上我們當然不會也不應該「趕」病人出院,住院一定有住院的理由,當理由消失了,那不就是出院嗎?
一般來說需要住院的原因有二:一個是病人需要「只有醫院才能提供」的治療,例如某些特殊儀器、例如打點滴、例如針劑型藥物、例如很複雜的傷口照護回家做不來;另一個是病情不穩定,需要在醫院觀察,隨時可能得採取行動。
簡單來說,當沒有上述需求時,病人躺在醫院的床跟躺在家裡的床,是完全一樣的。
因此,舉凡傷口還很痛、人還有點虛、家裡沒有人照顧...其實都不是住院的理由。
我也碰過有病人直接跟我說他有每日保險理賠,多住一天多賠一點,所以不肯出院;又或是與肇事者還沒談好,所以要在醫院製造受傷很嚴重的事實...
很久沒有來徵求大家的答案了,想來問問各位聽過最扯最莫名其妙的不肯出院理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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