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方經常用一句「交由醫師專業判斷」,就把責任交付下來,問題是民眾對這個專業判斷買不買單?
光是撞到頭該不該做檢查,醫師專業判斷不需要,就必需跟「心理擔心覺得想要」的病人扯很久。
一個手術要住院多久,雖說是由醫師的專業來決定,但往往會被病人主觀要求、後續照護困難、保險天數給付等問題給影響。
光是連傷口需不需要使用抗生素,都可以在醫師判定不需要後,因為家屬要求「吃點消炎藥比較安心」而必需妥協。
病人受傷需要休息多久,醫師的判斷與病人的需求不一樣,就必需解決病人的情緒問題。
更別說什麼請外勞要填巴氏量表、是否屬於殘障、身心障礙,總是有著無數醫師不能完全依據專業做出決定的鳥事(至少是必需跟家屬拉鋸一番)。
我最不理解的是「重大傷病卡」是否適用該次就診,如果適用,則可以免部份負擔,因此必需由醫師來判斷是否適用。
然後就完了,又要吵半天。
前幾天有個阿姨被車門夾到手來急診,很單純的小傷,處理完我就讓他回家了。
沒多久書記問我:「病人有xx癌的重大傷病,可以使用嗎?」
「不行。」我不假思索地回答,而且完全不認為這有什麼好討論的,他有癌症跟今天的受傷本來就是兩碼事。
結果阿姨跟他老公一起衝進急診煩我,「為什麼不能用?」「我有癌症耶!」「上次就可以,為什麼這次不行?」
「你的受傷跟原本的疾病又沒有關係,怎麼可以用?」我耐著性子跟他說。
「可是我是來醫院做化療的路上,被車門夾到手。」
#徵求各種荒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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