幾個月前我接到一封信,是某個雜誌主編親自寫信跟我「邀稿」,表示有一個專欄很適合我的文章,希望我能投一篇稿子給他們。
這對我來說不是什麼很困難的事,對方要的主題我也有很多素材可以寫,所以我很爽快地答應了,雙方也講定最後交稿時間。
中間我雖然很忙,但是仍努力在期限前把稿子交出。
點選「確認送出」那一刻,我鬆了一口氣,雖然寫作不難,但它就是一件事,在有交稿期限的狀況下,我還是在有點壓力之中把它完成。
後續我根本忘了這回事,反正每天都有文章要寫,論文、網誌、報社專欄、小說、劇本...
今天收到一封信:「閣下文章經審查未予通過,建議修改後重新投稿」。
這件事讓我整個氣炸,直接請教對方「是你主動跟我邀稿,還把我退稿,我是不是誤會了什麼?」
雜誌主管打電話,跟我說明「只是請人幫忙審稿是否有錯字之類,不影響刊登」~
我告訴對方:「沒關係,那就不用刊登了,我的東西不夠好。」
在我的認知裡,『邀稿』跟『歡迎投稿』是不一樣的。很多期刊(無論學術或非學術)常會發出信件邀請投稿,我收到的時候會評估自己的時間與文章品質,來決定是否投稿,也可以接受可能被退稿的事實。
可是「主編來信邀稿」,我認為是完全不同的狀況。對方提出邀請,我答應了,雙方協議就成立:我有義務如期交稿,對方有義務刊登。
豈有前面拜託我惠賜一篇稿子,後面說審查不過退稿之理?
其實那本期刊我聽都沒聽過,文章刊在上面我也很懷疑有沒有人看,如果我真的希望文章被人看到,有太多的平台可以讓我發表。
今天的狀況就彷彿被求婚,然後我答應之後,對方才說考慮之後不結婚了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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